第711章 姐夫你喜欢我(1 / 2)

逆袭1988 拾寒阶 2642 字 1个月前

王林为中棉所捐赠五百万人民币,这事算得上是件大事,中棉所的领导十分重视,当天晚上请王林吃饭,为王林接风洗尘。</p>

在酒宴上,王林并没有看到棉铃。</p>

邢文定告诉王林说,棉铃是个工作狂人,她从来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应酬宴会,别说是王林来了,便是北金来人视察,她也不会来陪席。</p>

王林呵呵一笑,表示理解,天才总有些与众不同的地方,专业人士就应该沉浸在专业中,不为俗务分心。</p>

中棉所的同志都很热情,热情的劝酒劝菜。</p>

王林捐出五百万的巨款,中棉所的人当然要想方设法的把他陪好了。</p>

在众人的热情劝酒之下,王林不出意外的喝了个酩酊大醉。</p>

吃过饭后,王林他们被安置到招待所住下。</p>

王林三人被分别安排在三个不同的单间。</p>

中棉所附近没有什么好逛的地方,除了试验田,还是试验田。</p>

王林和李文娟也没有地方可去,晚上就在招待所里看看电视,读读书报。</p>

外面月色朦胧,田野里全是青蛙在唱歌,</p>

招待所的条件也很一般,胜在干净整洁。</p>

李文娟陪着王林坐在椅子上,两个人就在窗户边聊天。</p>

“姐夫,你说那个棉铃怎么那么厉害?十三岁就能上大学。”</p>

“人家是天才,没法比的。”</p>

“真的看不出来。她长得漂亮,人也聪明。姐夫,我跟她比起来是不是得扔掉?”</p>

“哈哈,为什么要跟别人去比呢?你有你的好。别说你比不上她,我也比不上她。这一点我们得承认。”</p>

“我看你一点也不喜欢我。就是因为我太普通,一点也不优秀。我要是像棉铃那么优秀,你肯定也会喜欢我了。”李文娟嘟了嘟小嘴。</p>

王林伸出手来,轻轻捏了一下她的小鼻子,借着七分酒劲说道:“我喜欢你啊!谁说我不喜欢你了。”</p>

李文娟的双眼,蓦的放亮:“姐夫,你喜欢我?”</p>

王林道:“你这么可爱,我怎么可能不喜欢你呢?”</p>

“那你当初到我家来提亲,干嘛不把我给娶了?”</p>

“你那时才多大?我能娶你吗?傻瓜。”</p>

“如果现在给你一个机会,你会娶我吗?”</p>

“娶啊!傻瓜才不娶!”</p>

李文娟今天穿着一条粉蓝短裙,她给人最深刻的印象是她眉宇之间有种超越了她年龄的惊人的美丽,淡淡的柳眉分明仔细的修饰过,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象两把小刷子,亮得让人觉得刺目的一双漂亮到心悸的大眼睛,异常的灵动有神。</p>

王林醉眼迷离的看着她。</p>

她微圆的脸型和精致的五官,大大的双眼有一种奇特而夺目的美丽。细腻白皙的像羊奶凝乳一样的皮肤,仿佛透明的水晶色的马奶提子一样,晶莹剔透的让人不忍多看,生怕目光落实了,把她的脸蛋刺出两个洞来。</p>

李文娟也喝了些酒,酒的后劲上来了,俏丽的脸蛋泛出迷人的红晕。</p>

“姐夫!”她低低的轻呼一声。</p>

不知道哪里传来一阵悠扬低吟的歌声:</p>

“我愿做一只小羊,坐在她身旁,我愿她拿着细细的皮鞭,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……”</p>

此刻,李文娟那粉红的笑脸,真的好像红太阳。她那美丽动人的眼睛,好像晚上明媚的月亮。</p>

她是如此的真实,就在王林的眼前。</p>

王林的眼神变得恍惚起来,眼前的人似乎变成了李文秀的模样。</p>

他忍不住伸出手,想要抚摸一下这张熟悉的脸。</p>

不等他的手触碰到她的脸,她便身子一软,一头扑进他的怀里。</p>

她握住了王林的手,把滚烫的脸紧紧贴在他同样滚烫的手掌心里。</p>

夏夜的轻风,带着棉林的清香和树木泥土的芬芳,吹过树梢,吹过窗台,吹拂在屋里两人的身上。</p>

王林醉意浓重,意乱情迷。</p>

他出来好几天了,本来就很想女人。</p>

而眼前的女人,分明跟妻子李文秀一模一样。</p>

他搂住了李文娟。</p>

李文娟也是醉意沉沉,她抬起头来,张开樱桃小嘴。</p>

她一口咬住了王林的唇。</p>

王林体内的洪荒之力,瞬间爆发出来。</p>

他喃喃的说道:“文秀!文秀!”</p>

李文娟柔软娇媚的身子,忽然之间僵了一下。</p>

原来他只是把她当成了姐姐?</p>

李文娟脸上涌上一股难言的酸楚和无奈。</p>

她默默的推开王林,然后离开了他的身子。</p>

躁热的夏天,让两个青年男女也变得无法淡定。</p>

王林喝的酒比李文娟更多,酒的后劲涌了上来,手脚都不听使唤。</p>

李文娟本来想一走了之,不管王林了。</p>

可是,她看着他醉得不省人事的模样,又是好气又是好笑。</p>

总不能真的不管他吧?</p>

他能自己当成姐姐,说明他对姐姐的爱是何等的深?</p>

李文娟扶起王林,用力抱住他,防止他摔倒。</p>

她扶着王林来到床边,将他放倒在床上,帮他脱去了鞋子和袜子。</p>

王林的身子无比的沉重,像是一块千斤重的石头。</p>

李文娟爬上床,费尽力气,这才将王林的身子拖平,让他躺好了。</p>

天气已经很炎热,哪怕是在这绿树成阴的郊外,夜晚也不再寒冷。</p>

李文娟拿过薄被子,盖在王林的肚子上。</p>

她累了,躺在王林身边,伸出手轻轻抚过他帅气的脸。</p>

王林忽然伸出手来,握住了她的手。</p>

李文娟是的手有些婴儿肥,胖乎乎的,摸起来无比的舒爽。</p>

从小就有人说,李文娟是个富贵命,因为她长得一脸的富贵相,脸和手是有点肉的,但身材又是无比的玲珑美丽。</p>

李文娟双眼简直像浸在水中的水晶一样澄澈,眼角却微微上扬,而显得柔弱似水,她抿嘴一笑,说道:“姐夫,你是不是梦到好吃的了?想咬我的手吃呢?”</p>

王林紧闭双眼,没有说话,握住她的手,贴在自己的脸上,安然入睡。</p>

李文娟轻轻抽了一下,居然没抽出来。</p>

这里是安阳,是内地的一个小城市,这里的风气,可不如沿海地方开放。</p>

而且他们住的又是中棉所的招待所,是国营单位,李文娟不敢在这里太过放肆,更不敢在这边留宿,生怕被人看到,然后说姐夫的坏话。</p>

在李文娟心里,王林早就是神一样的存,他是个公众人物,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,她不想因为自己留在王林房间里,而带给王林不好的影响。</p>

她等王林睡熟一些,然后再抽出手来。</p>

李文娟下了床,怔怔的看着熟睡中的王林,芳心里藏着许多许多的心事。</p>

她关了灯,悄悄的回到了自己房间。</p>

窗外月明星稀,蛙鸣虫叫。</p>

李文娟想着刚才和王林那个亲密接触的吻,不由得又羞又臊,又是甜蜜无比。</p>

这可是她的初吻!</p>

就这么献给了王林!</p>

而那个呆子,居然还把她当成姐姐!</p>

李文娟躺在床上,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唇。</p>